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2.应聘人员入职前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接收;
3.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人事干部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心脏超声科医师1人,专技十级及以上(岗位详见附件)
岗位要求:
1.博士学历、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2.年龄45周岁以下;
3.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具有5年以上从事胎儿及小儿超声心动图检查工作经历优先;
5.三级甲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请登录医院招聘网站(http://bch.zhiye.com),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医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聘用
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将体检、考察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本单位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医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咨询电话:010-596166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45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2022年8月5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208/t20220805_2786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