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二、申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9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三、限项要求
1.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对于已申请2025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
3.已申请2025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四、待遇及配套
1.聘用岗位:直接优聘教授或研究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各项福利待遇。
2.薪酬待遇:(1)学校提供极具竞争力的基础年薪(到佛山和汕尾校区工作的年薪上浮20%-30%);(2)超出聘期任务的高端代表性业绩,另行予以奖励,上不封顶;(3)学院提供额外津贴支持。
3.科研条件:除国家(100-300万元)、广东省配套经费外,学校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经费,良好的办公环境和实验空间,共享共用先进的科研平台、卓越的学术生态和开放的科研环境;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提供相关科研配套。
4.住房待遇:除国家、广东省配套经费外,学校提供丰厚的安家补贴,支持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5.团队建设:协助组建科研团队、配备青年英才助手每年2名(连续支持3年)、认定博导资格并协助保障博士生指标。
6.子女教育:子女入读办学条件一流、极负盛名的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幼儿园和小学位于大学校园内,中学与大学校园一路之隔)。
7.特别支持:海外优青进入答辩暂未通过者,经一定程序纳入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请海外优青,可同步申请广东省各类人才项目。学校人力资源处将设置工作专班为您提供权威的政策咨询、材料准备、入职评议及待遇落实等一站式服务。报名后,学校和学院将及时与您对接联系,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并开展专业的预评估服务及一对一的申报书撰写指导,提高申报精准度和命中率。
五、粤港澳大湾区人才服务政策支持
1.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其在广州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将由政府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可实现落户、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14项人才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并在出入境、医疗、交通、贷款、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优先便利服务。
3.申请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实际工作地为广州的),可按参与竞价当月的均价额度给予一次性补贴,竞价低于当月竞价均价额度的按实际补贴。
4.申请5年、3年、1年有效往来港澳人才签注,可在签注有效期内多次往来港澳地区,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过30天。
如上述政府支持政策有调整,将按相应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