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所人才工作战略规划和科研发展需要,现长期招收有志于从事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研究的硕博研究人员,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学科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流体力学、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材料加工工程、能源科学技术等相关专业。
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认同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所的价值理念,遵守组织纪律。恪守科研道德和学术规范,学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相关研究背景,身体健康,能够全职到所工作。
硕士人才
具有硕士学位,或应届硕士研究生(入职前必须获得硕士学位)
博士人才
·应聘博士后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应聘特别研究助理岗位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应届博士生(入职前必须获得博士学位)
四、岗位及任职条件
招聘岗位、工作职责、任职资格及岗位联系老师等相关信息请见“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招聘网”https://casgiec.zhiye.com/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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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聘流程
六、聘后待遇
硕士人才
1.聘用人员为研究所聘任的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科学院及研究所规章制度管理。
2.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面议。
3.聘期内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审。
4.享受人才落户广州政策。
博士人才
1.实行年薪制。年薪包含基本年薪29万(含租房补贴、单位匹配的住房公积金)+五险+科研奖励绩效。根据获得的博士后有关项目计划支持情况,以及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业绩,最高年薪可超过50万元。
2.享受与研究所正式职工同等的其他福利,聘期内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参加专业技术岗位晋升评审。
3.享受研究所合作长租公寓协议优惠。
4.享受人才落户广州政策、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5.聘期考核特别优秀且符合中国科学院相关人才计划的申报条件,可按规定申报,聘为副高级以上岗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期考核为优秀及以上,留所工作可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6.博士后相关项目计划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年不少于30万元的资助,国家资助期为2年。
(2)“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资助经费两年40万元。
(3)“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国(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或接近)
(4)“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和30万元港币。
(5)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人才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面向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的高校引进国(境)外博士毕业生,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
(6)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
(7)中科院特别研究助理资助项目。中科院资助经费两年60万元经费。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站前:18万元;特别资助站中:18万元;面上资助:8万元。
七、联系方式
需求岗位所属部门联系方式:请见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招聘网(https://casgiec.zhiye.com/)对应岗位描述信息。
人事教育处联系方式:
陈老师(硕士岗位)020-37245033 洪老师(博士岗位)020-87057626
电子邮箱:giechr@ms.giec.ac.cn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能源路2号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51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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