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6.具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管理服务岗,主要协助做好招生考试处日常管理事务、信息化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5月20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送至zsb01@scnu.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招生考试处应聘+留学人才网”。
报名材料包括:
1.《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个人简历(含对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及职业规划);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从大学起各学习阶段的证书均需提供);
4.身份证扫描件;
5.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一寸彩照);
6.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以及应聘岗位的实际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从而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审查包括《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应聘材料。
(四)综合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将由学校招生考试处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了解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素质及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工作设想和个人职业规划等。
(五)确定聘用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若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用后在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学校将视情况从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由高往低进行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五、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二)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通信工具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我们对所接收的报名材料履行保密义务。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南师范大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5135
报名邮箱:zsb01@scnu.edu.cn
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处
2023年5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rsc.scnu.edu.cn/a/20230504/8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