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专职辅导员。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部(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个;招聘计划17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nysz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711办公室(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盘龙路88号)
3.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材料:
①应聘者登录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合同制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应聘人员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③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3个月以内且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等。
2.复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技能测试通知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本次考试笔试命题不区分岗位,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共占70%),总分100分。
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演讲、答辩展示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解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日常管理与服务等方面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劳动合同制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713019(组织人事部,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举报电话:0731-22713086(纪检监察处)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