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用人需要,促进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等规定,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我校拟公开招聘40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注:应聘者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2023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3)个人简历;
(4)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
注:以上资料电子档递交至rsc3809886@163.com,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
2.非2023届毕业生报名所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扫描件(照片);
(2)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照片);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4)个人简历;
(5)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
注:以上资料电子档递交至rsc3809886@163.com,现场审核时,需提交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如为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计划4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研究生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岗位表》。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地点与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6日下午5:30(逾期不再受理,电子邮件以达到指定邮箱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联系电话:瞿老师 15072967767
注意事项:须将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excel版、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2023届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2023届毕业生)、相关学历证书扫描件(非2023届毕业生)发送到rsc380988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留学人才网)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2023年6月9日下午17:30前,所有报名考生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武汉理工大学(地点另行公告通知)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进入面试。未参与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审核过程中应坚持审核标准的一致性,把握好岗位条件要求与报考人员资格的关联性。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3年6月10日上午8:30—18:00
面试地点:武汉理工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保留的,由随州职业技术学院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面试办法
1.各岗位随机选取一名考生作为代表,通过抽签的方式决定各岗位的面试顺序。再由各报考考生抽签决定岗位内的面试顺序。
2.教师面试形式为说课、回答主考官提问,程序为:面试人员按课题备课10分钟,备课结束后,进入面试室,说课7分钟,回答主考官提问3分钟,共计10分钟。考生说课结束后,将说课稿上交评委(须在说课稿的左上方注明顺序号)。
3.面试计分方式。面试100分,面试结束后,由考官当场评分。报分员报分后,由记分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面试平均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报分员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后退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备案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成绩、考察、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说明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22-3809038。
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武汉理工大学就业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722-3809886;瞿老师15072967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