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若干。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研究生学历,硕士或博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2.心理学或相关专业;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止;
2.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历+应聘岗位+毕业专业(注明研究方向)+毕业院校+留学人才网,并提供下列材料(除报名表外的其他应聘证明材料应制作成一份PDF格式文件)一并打包后发送至学校邮箱xlzx@glut.edu.cn:
(1)《桂林理工大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及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
(3)身份证复印件,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6个月内开具的);
(4)学历学位证书(各阶段,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部门统一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5)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查
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将按照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名单,并于6月30日前将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上公布,请应聘者注意查看。
参加招聘考试的应聘者,原则上需在考试前一天携带个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指往届学生,应届学生带就业推荐表)、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党员相关证明及获奖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学生工作部(处)进行验证。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考核,面试以试讲和现场心理咨询模拟等方式进行。试讲内容将于资格审查后在我校网站主页中公布,主要从教学内容设计、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方法运用以及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基本功等方面进行考核。现场心理咨询模拟采取1对1个体咨询的方式,主要从咨访关系建立、来访问题评估、共情能力、咨询技术运用等方面进行考核。试讲现场提供多媒体,面试者须提前打印好教案7份,并制作多媒体课件。面试结束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不作为成绩计算,仅作为参考)。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并在我校人事处网上进行公示。通过试岗、访谈、调查等方式考察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考核对象就试岗工作情况进行述职。人事处、学工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意见报学校研究确定。
(六)体检、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到国内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人事处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我校人事处网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若有放弃入职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则在考核对象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学校事业编制同类人员同等工资待遇,入职后可考取学校非实名编制。
六、注意事项
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一般不予退还,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
七、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联系电话:0773-3560521,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人事处联系电话:0773-2670319,联系人:周老师。
(二)本方案由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学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桂林理工大学人事处
2023年6月5日
原文出处:
https://rsc.glut.edu.cn/info/1085/370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