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枣庄学院是山东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历史悠久、文蕴深厚、环境优美、交通发达、素有“鲁南明珠”美誉的山东省枣庄市。京沪高铁、京台高速公路等穿境而过,交通十分便利。学校市中校区占地面积1142亩,正在建设的薛城校区占地1885亩,现设有教学院(部)22个,普通本科专业68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教育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近2万人。建有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4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获批省一流本科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23门。
学校建有山东省微纳技术院士专家工作站、山东省石榴资源综合开发工程实验室、山东省鲁南煤化工工程技术研究院、山东省低维量子传感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市级科研平台100余个。建有世界展陈面积最大的世界语博物馆。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教授、副教授450余人,其中国家级人才15人、省部级人才10人,专兼职博士生、硕士生导师112人。学校是山东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先后与天津大学、山东大学、重庆大学、上海理工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建有“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16个。为适应国内一流应用型大学建设发展需要,诚邀海内外英才加盟学校,共谋发展、同创未来。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枣庄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工作人员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2年7月6日以后出生);
5.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相关行业从业经历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职业资格。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设置及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依据上级规定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枣庄学院网站(http://www.uz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和《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并将《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格式)和《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EXCEL格式)、个人简历的电子版(PDF格式)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6778@vip.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电子邮件名称的主题词格式为“岗位名称+学位学历+工作单位+姓名+留学人才网”。如:“教师90+大学本科+**单位+李**+留学人才网。
其他证明材料包括:①身份证扫描件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④应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或从业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⑤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通过后不能替换。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应聘信息的,无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通过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rsc.uzz.edu.cn),请及时关注。
3.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于面试前到枣庄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符合应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从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本人签名的《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⑦有本人签字的《枣庄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上述材料复印件经学校审查后留存,不再退还。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采取答辩方式的,试讲和答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70%和30%;采取技能测试方式的,试讲和技能测试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实行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有资格进入考察范围。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枣庄学院人事处网站。
(四)考察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枣庄市市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考察、体检、档案等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其他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北安路1号枣庄学院人事处
邮编:277160
电话:0632-3786856
电子邮箱:6778@vip.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枣庄学院人事处网址:http://rsc.uzz.edu.cn/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
枣庄学院
2023年7月6日
附件【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应用型师资面试(试讲和技能测试)评分表.doc】
附件【附件4: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5:枣庄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汇总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www.uzz.edu.cn/info/1024/2894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