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条件和职责
(一)基本条件
1.高校退休教师;
2.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3.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副高级以上职称,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
4.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5.年龄一般在65(含)岁以下,身体较好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岗位职责
1.以课程教学、教学指导、课题研究、团队建设指导为主,现场授课、学术讲座(报告)为辅,采取传、帮、带的方式,指导本校教师做好教学和科研工作,把先进教学方法和科研理念传授给本校教师。
2.援派教师支援服务时间原则上为一年,每学年承担不少于64课时的教学工作,参与指导1项课题研究,通过传、帮、带方式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若干学术讲座、教研等活动。
3.根据学校需求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工作。
二、银龄教师待遇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8号),援派教师税前补助标准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8万元/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0万元/年,以实际在校时间为准,按月发放。银龄教师享受教育部规定的待遇以外,学校还给予以下待遇:
1.援派教师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补贴2万元,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每年补贴1.5万元;提供一套专家公寓;每年报销本人2次,1名直系亲属1次往返交通费用(报销标准为机票经济舱;高铁票二等座;普通列车硬卧);为调研考察提供车辆和其他便利服务。
2.援派教师通过面授方式授课,课时费标准为: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酬金标准为350元/课时;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酬金标准为260元/课时。
3.援派教师举办一场校级学术报告(讲座),教授3000元,副教授2000元。对援派教师在援派期间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完成的业绩成果,按照学校在职职工进行奖励。
4.为援派教师购买意外保险含商业医疗保险。节假日对援派教师进行慰问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5.对有慢性疾病需定期开药的援派教师,校医院为其提供医疗服务。需要就诊的,联系协调喀什地区第一人民医院(广东中山大学附属医院援助)、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上海援助)提供就诊服务。
三、其他事项咨询人(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政策咨询:喀什大学张老师(15886883673);苏老师(13018250020);张老师(16638905171)
地址:新疆喀什市学府大道380号喀什大学新泉校区邮编:844006
四、银龄教师岗位需求
详见附件《银龄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
“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是教育部推动教育公平发展、推进新时代西部高等教育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新疆喀什大学为我校参与该项计划对口支援高校。有报名意向的退休教师请尽早与校离退休工作处伊老师(18745682775)联系咨询。
原文出处:
http://ltxc.hit.edu.cn/2023/0711/c3938a320537/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