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区[2022]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3年度第二批科研助理公开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范围
科研助理岗位面向2023届应届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科研项目、科研团队设立的科研助理,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把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核放在首位,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聚焦总目标,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岗位职责及薪酬待遇
1.岗位职责。负责所在学院、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科研辅助及其他相关业务。
2.薪酬待遇。科研助理岗位基本工资为17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科研项目设置的岗位,岗位基本工资和社保单位承担部分均由项目经费承担。
3.学校为科研助理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如住宿、图书借阅等。
六、招聘流程及报名方式
1.招聘流程。由各学院统筹各科研项目、科研团队自行组织,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及专业基础知识。应聘者可详询各科研项目、科研团队联系人。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等投递至对应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留学人才网)。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七、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科研处联系方式:冯老师4112172
附件1:新疆师范大学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岗位一览表.xlsx
新疆师范大学科研处
2023年8月1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xjnu.edu.cn/2023/0801/c11507a12527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