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中共衡水市委组织部、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的意见》(衡人社发[2016]3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批准的2023年度市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结合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职业院校,1923年建校,前身为直隶第六师范学校,于2001年在原冀县师范基础上,升格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占地387亩,其中,校本部162亩,交通运输学院225亩。在校生7500余人,教职工366人,设有机电工程系、计算机系、经济管理系、艺术系、生物工程系、外语系、社会科学部和体育工作部等6系2部。近年来,获得河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国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等多项荣誉,是河北省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单位、河北省内部质量保障体系诊断与改进试点单位、河北省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岗位
2023年拟选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5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
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境)外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2023年取得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于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经历
应聘相关专业人员具有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应聘者须提供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或其他有效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六、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位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9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到15日。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以及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报到证、中共党员证明、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详情咨询电话:刘老师 1381014088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罗老师 13810140889
(二)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等环节详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程序》(附件2)。
七、本方案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岗位名称 | 数量 | 年龄 | 学历低限 | 专业要求(研究方向) | 其他要求 |
机电类 专任教师 | 2 | 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博士研究生 | 机械工程 | |
计算机类 专任教师 | 2 | 博士研究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档案管理员 | 1 | 硕士研究生 | 档案学 | 1.同等条件下,有本岗位从业经历者优先。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
合计 | 5 |
附件:2.《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选聘工作人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各位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9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8日到15日。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以及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毕业报到证、中共党员证明、奖励证书、荣誉证书、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等材料,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详情咨询电话:刘老师 13810140886
罗老师 13810140889
2.资格审查
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及佐证材料审核,审核结果报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测评考核
考核通过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委随机抽签产生,对全部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专业素质测评,现场量化打分。按照报考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依据岗位选聘计划与拟选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4.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察主要审核考生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并经院党委会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中共衡水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hsvtc.cn/info/1032/50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