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 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5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启动我院第二批次(第一批次已由校人事处公布)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并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科研助理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2023年毕业的全国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毕业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合作精神、奉献精神和敬业精神。具体岗位及应聘条件及联系人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个人申请。应聘人员联系招聘联系人,在2023年8月20日之前将《安徽医科大学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报名汇总表(附件3)和简历发送至项目组指定邮箱。
2.项目组、平台审核应聘人员材料,组织面试,将结果报所在学院。
3.体检和公示。按照入职入学套餐体检。
4.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用人员信息汇总表报院科研办统一上报校科技产业处、人事处审核。
5.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
工资薪酬不低于206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四险),学校给予办理保险,聘期一年。
院科研与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5161291 ;
校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5161026。
附件:
1.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一览表(第二批次).xls
安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8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s://ggws.ahmu.edu.cn/2023/0808/c1042a14235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