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是以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命名的综合性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区位优势,集聚一流人才,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人才培养。因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欢迎有志于从事新兴学科研究的优秀人才加入朝气蓬勃、奋发创新、行稳致远的广州大学。
一、研究院简介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起步最早、起点最高、历史最长、基础深厚的高校。广州大学纪检监察学科建设得到了上级纪委的大力支持,广东省纪委监委明确将广州大学列为全省纪检监察学科建设试点高校之一,广州市纪委监委发文全力支持广州大学纪检监察学科建设。2025年6月,广州大学整合公共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8大学科优势,正式设立广州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研究院基于学校20年廉政研究积淀而设立,依托广州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等研究平台,为中央纪委监察部确定的全国高校四家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之一,全国高校廉政研究机构联席会议首批成员单位,是广东省纪委反腐倡廉理论教育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廉政文化基地。
学科团队成果多次获中央领导批示和省部级以上批示,获批国家社科重大、领军人才、重点等课题立项14项,出版《精准反腐论》等专著10余部,在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6篇,建有教育部名栏《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廉政论坛”(创办于2006年,是全国创办最早、办栏时间最长、最有分量、影响最大,高校学报界唯一的廉政理论与实践研究栏目),实力居于全国前列。目前,已形成“一点、一栏、一库、一社、一论坛”五大特色品牌,构筑了一个从理论策源、成果发布、数据支撑、人才培育到思想碰撞的完整学术生态。
二、基本条件
1.品行高尚、为人师表,学风端正、治学严谨,身体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发展潜力。
3.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法理学、法律史、犯罪学、公安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党内法规学、社会治理法学、国家安全学或纪检监察相关研究领域的博士研究生教育背景,主要从事纪检监察理论、廉政学、党的纪律学、监察法学方向教学研究。
三、引进类型
(一)学校“百人计划”人才
1.领军人才。为师德高尚、学风正派的学者,学术造诣高深,取得所在学科国内外公认的突出成就。具有本学科前瞻的学术视野、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前沿的研究动态并掌握研究方法。能带领本学科赶超或者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青年杰出人才。具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对本学科领域前沿问题有独到见解,具有创新性工作思路,取得原创性科研成果并获同行专家认可,国内在职学者应已取得博士学位,在双一流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青年杰出人才。自然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38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突出学科带头人。指学术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教学科研能力突出并有持续发展潜力,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级职务并有主持国家级别重点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级以上职务的学者。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学校全职特聘人才
1.全职特聘副教授。具有一年以上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后或相关教学科研经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有独立承担重要科研项目的经历或已经取得较高质量的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全职特聘讲师。有国内外较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大的学术发展潜力,已取得较高水平学术成果。首次聘用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博士后
行知博士后/求真博士后:聘期2年,同时聘为特聘副研究员。工作期满(有培养协议的除外)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应届毕业生)。
四、工作和生活待遇
(一)“百人计划”
1.编制: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
2.岗位: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3.薪酬:学校提供全国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
4.结合广州市人才政策,给予相应的住房补贴待遇,特别优秀的领军人才面议);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
5.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6.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可供选择;
7.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8.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二)全职特聘人才
1.编制: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
2.岗位: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
3.薪酬:特聘副教授、特聘讲师等岗位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额度和相关福利待遇;
4.安家: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5.住房: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6.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助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7.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三)博士后
1.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入选博士后人才项目的人员,综合年薪可达50万元起。资金来源包括国家(省)、市、学校等多个渠道。对于外籍及港澳台博士后,根据公积金政策,年薪将相应调整。
2.可按学校相关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性住房。
3.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体检等工会福利待遇。
4.科研启动费:在站期间,可按规定申领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20万元。
5.项目申报:学校支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湾区项目)”和“澳门学者计划(湾区项目)”等项目。如入选,将按相关政策提高相应待遇。
6.职称评审:在站期间可参与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
7.出站留穗后续资助: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广州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按相关规定向广州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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