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2008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签订协议,共建上海海事大学。
学校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1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2个本科专业。拥有18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工程学、计算机科学和社会科学总论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港航物流学科保持全球领先。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现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和2006年教育部英语专业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近年来,科技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获一批国家级科研项目及部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为推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交通运输、交通工程、物流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经济学(海运与物流经济)、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海运金融)、会计学、财务管理、工商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供应链管理、管理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物流装备控制与安全)、工业工程、物流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安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诉讼法、经济法、国际法、民商法、英语(航运)、翻译、商务英语、大学英语、日语、法语、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等方向的专任教师共102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事业编制,从事相应学科的教学、科研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参见上海海事大学——人才招聘网页,网址为https://www.shmtu.edu.cn/hr/。
应聘者分为“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的人员。“非应届毕业生”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
3.招聘基本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特殊说明除外);
(2)年龄要求:一般教师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教授原则上在45周岁及以下;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生、专业技术职务为中级及以下),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从外省市引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https://www.shmtu.edu.cn/hr/中选择“上海海事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点击“我要应聘”进入人事招聘系统,注册后,申请相应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或面谈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4.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人员,材料提交至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5.体检
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需在入职前到上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由上海海事大学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7.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洪老师
邮箱:rsc@shmt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留学人才网”)
联系电话:021-38284239
监督电话:021-38284241
上海海事大学
2023年04月20日
原文出处: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30420/t0035_14150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