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东创新研究院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宁东创新研究院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华东理工大学联合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采取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研究院围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主导产业开展技术转移与推广、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提升,是集聚创新资源引领宁东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平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从华东理工大学招聘院长1名,公开招募副院长2名(含社会招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积极工作。原则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校地校企合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个人品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1.院长1人(仅限校内)
全面负责研究院的机构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营发展;执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制定并实施研究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主持研究院院务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项。
任职要求: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熟悉科研机构、高校或企业研发机构的组织运作模式,拥有丰富的科研组织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机制、办院思路、发展策略等有战略思考和洞察力,支持或参与过大型科研机构组建者优先。
(3)原则上每年至少3个月驻宁工作时间。
2.副院长1人(项目方向)(仅限校内)
协助院长做好发展规划实施、制度体系建立、产业研发创新机构/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国内及国外项目资源引进及挖掘,负责各专业领域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
任职要求:
原则上具有理工专业研究生学位。一般应具有与大型企业、地方政府合作经历,熟悉能源化工、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科技创新活动。原则上每年至少3个月驻宁工作时间。
3.副院长1人(管理方向)(面向校内、校外)
主要职责:协助院长做好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科技成果推介、技术转移,负责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与政府出资平台的合作,提升共建合作效能。
任职要求:
原则上具有理工科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位。熟悉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组织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善于企业调研,挖掘技术合作点,熟悉华东理工大学科研优势和科技成果、校企产学研合作流程。原则上每年至少9个月驻宁工作时间。
三、保障服务
1.实行聘任制,任期为1—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2.待遇按照“一人一策,多劳多得”的原则,参照宁夏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结合工作业绩,综合评定补贴和年度绩效。
3.研究院人员的任免、任期、工资、补贴、绩效等,由理事会讨论、华东理工大学报批。
4.相关待遇自达成书面协议起执行。
5.管理与考核。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和华东理工大学干部管理办法。
四、应聘办法及联系方式
1.应聘办法
填写附件《报名表》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由招聘评审工作组对应聘者情况进行审核。报名人员较多的,可组织遴选面试,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021-64252804
邮箱:liukaizhen@ecus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留学人才网)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一、宁东创新研究院简介
华东理工大学宁东创新研究院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华东理工大学联合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采取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研究院围绕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主导产业开展技术转移与推广、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提升,是集聚创新资源引领宁东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引擎和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平台。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从华东理工大学招聘院长1名,公开招募副院长2名(含社会招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积极工作。原则上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校地校企合作经验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良好的个人品德、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1.院长1人(仅限校内)
全面负责研究院的机构建设、日常管理和运营发展;执行理事会决议;组织制定并实施研究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主持研究院院务会议,研究决策重大事项。
任职要求: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2)熟悉科研机构、高校或企业研发机构的组织运作模式,拥有丰富的科研组织管理经验,有较强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声誉和社会影响力。对新型研发机构的运行机制、办院思路、发展策略等有战略思考和洞察力,支持或参与过大型科研机构组建者优先。
(3)原则上每年至少3个月驻宁工作时间。
2.副院长1人(项目方向)(仅限校内)
协助院长做好发展规划实施、制度体系建立、产业研发创新机构/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国内及国外项目资源引进及挖掘,负责各专业领域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
任职要求:
原则上具有理工专业研究生学位。一般应具有与大型企业、地方政府合作经历,熟悉能源化工、智能制造、先进材料、信息技术等领域科技创新活动。原则上每年至少3个月驻宁工作时间。
3.副院长1人(管理方向)(面向校内、校外)
主要职责:协助院长做好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加强科技成果推介、技术转移,负责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建设工作,协调与政府出资平台的合作,提升共建合作效能。
任职要求:
原则上具有理工科等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位。熟悉大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组织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善于企业调研,挖掘技术合作点,熟悉华东理工大学科研优势和科技成果、校企产学研合作流程。原则上每年至少9个月驻宁工作时间。
三、保障服务
1.实行聘任制,任期为1—3年。聘任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2.待遇按照“一人一策,多劳多得”的原则,参照宁夏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结合工作业绩,综合评定补贴和年度绩效。
3.研究院人员的任免、任期、工资、补贴、绩效等,由理事会讨论、华东理工大学报批。
4.相关待遇自达成书面协议起执行。
5.管理与考核。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和华东理工大学干部管理办法。
四、应聘办法及联系方式
1.应聘办法
填写附件《报名表》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由招聘评审工作组对应聘者情况进行审核。报名人员较多的,可组织遴选面试,择优确定考察人选。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021-64252804
邮箱:liukaizhen@ecust.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留学人才网)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