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于2017年5月整合组建而成,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校(院)在济南、青岛、济宁、临沂、菏泽等地设有校区或研究机构,主校区在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设26个教学单位,共有在校生34154人,专任教师2200人,216人次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人才称号。共有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山东省“高峰学科”建设学科、1个山东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学科、3个山东省一流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艺术、翻译、金融、能源动力、会计、图书情报、药学等12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83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平台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120余个。先后与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建有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研究生院、中外合作基辅学院和国际化示范学院,设有博士后工作站。校(院)汇聚山东省优质科教资源,实行校院合一的管理体制,打造科教融合优势特色,是山东省新型工业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领域的重要力量。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5、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人事处、高层次人才工作处网站(http://rsc.ql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由各招聘单位(研究所/学院)受理,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1。应聘人员可通过电子邮件向各招聘单位提出应聘申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至有关邮箱,邮件及材料压缩包名称一律采用“报考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留学人才网”方式命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校(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9月30日。自2023年7月起,校(院)将于每月初在校(院)相关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签名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本人签名的《2023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3);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对出具此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离职人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5)个人简历;
(6)《报名人员个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水平、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内容。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及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咨询电话:0531—89631398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