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浙江中华文化学院)是中共浙江省委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的主阵地,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是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是正厅级事业单位,目前在杭州市有两个校区,仓前校区位于文一西路1008号,余杭塘路校区位于余杭塘路69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计划为2个岗位2人。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和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1月底前毕业)。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1月底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条件,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以公务员录用的考察标准为依据。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人员报考资格。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7月15日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专用邮箱zjsyzhaopin@163.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留学人才网”)。
2.资格初审。我院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要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我院网上统一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应不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岗位符合组织考试条件,我院将确定考试有关安排并通知应聘人员考试具体办法和安排。通过资格审查者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未按百分制计分的,先进行等比例折算),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
1.笔试
笔试初定7月底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核科目名称为《公共基础知识》(客观题、主观题),半天时间进行。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公布。根据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面试采用面谈交流的形式,对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业务能力进行测评。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3.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4.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发现并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我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s://www.zjsy.org.cn/);
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将在我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考试场所的相关规定。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中共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机关纪委反映,电话:0571-89082382。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组织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人:许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0571-89082981,89082135
原文出处:
http://rlsbt.zj.gov.cn/art/2023/7/3/art_1443681_589350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