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晋教科信函〔2023〕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针对我校2023年招聘学术、教学和行政助理的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学术助理12名、教学助理18名、行政助理33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学术助理、教学助理、行政助理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三)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聘期
一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8月20日止。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可离职。
四、薪酬待遇
(一)工资标准
薪酬标准为本科生2000元/月,硕士研究生2400元/月。
(二)保险
学校为聘用的学术、教学、行政助理等工作人员缴纳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其他险种根据个人意愿缴纳,费用从个人薪酬待遇中代扣代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7月2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符合条件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应聘,应聘材料接收邮箱为: fyxyjy@126.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岗位+姓名+学科(专业)+毕业院校名称。
4.报名提交材料:
(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3年学术、教学、行政助理申报表》电子版或扫描件(须有照片)。申报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备注: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组对应聘者的招聘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明确到人。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三)招聘测试
1.招聘测试在学校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组织、安排下进行,初步定于8月初。
2.招聘测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素养、基本素质以及岗位胜任能力等,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招聘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
3.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录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成绩并列的,加试一场面试。
4.考生在候考室抽签决定入场次序,结束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5.面试时评委当场亮分,成绩取平均值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所有面试成绩的登记汇总全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登记汇总完成后上报学校领导组予以公示。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结果,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期3天。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田老师 姚老师
咨询电话: 0358--2100955
监督电话:0358--210095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学术助理、教学助理、行政助理岗位表》
附件2:《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2023年学术、教学、行政助理申报表》
山西医科大学汾阳学院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原文出处:
http://www.sxmufyc.edu.cn/xsgzb/info/1077/37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