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是一所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特色名校、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是沂蒙革命老区唯一的综合性大学。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权,2021年学校综合实力居中国大学排行榜253位。
一、美术学院概况
临沂大学美术学院始建于1972年,现设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四个本科专业,一个中外合作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现有基础部、美术学系、设计系、书法系四个教学系部,艺术理论、书法理论、美术创作、地域美术、社会服务等五个科研团队。美术学专业为全国普通高校美术学课程教学试点专业;设计类实验室被评为省级示范实验室;书法学专业被授予全国书法教育培训示范基地。近年来,学院以基础教学改革为突破点,积极推动各个专业向高水平发展,在双一流学科专业建设、学科竞赛获奖、硕士点建设、师范专业认证、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稳步前进。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5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9人,博士及在读博士20人,在校学生1205人。美术学院拥有配套齐全的专业教学设备,高配置艺术设计机房、绘画室、展厅、高仿真书画临摹实训室、书画装裱实训室、雕塑实训室、陶艺实训室、民间美术实训室和省内外多处写生教学基地,在各县区设有教学实习、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学院聘请国内外著名画家、教授、硕博士生导师任教或讲学。
二、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临沂大学美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下“招聘学科方向”表格)。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学科方向
岗位类别 |
岗位等级 |
人数 |
学历 |
学位 |
专业名称 |
其它条件要求 |
专业技术岗位 |
正高级 |
1 |
硕士研究生 |
硕士 |
美术学与书法 |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理论方向 |
专业技术岗位 |
副高级 |
1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美术学与书法 |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理论方向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6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美术学与书法 |
书法、油画、国画方向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级 |
3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设计学 |
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方向 |
四、引进层次及类别
(一)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入选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符合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所列“杰出人才”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教学科研成果获得者,或海内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第三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国内外高端人才,包括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研究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或省部级重点人才工程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第四层次人才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的学术骨干,包括国家级科研项目、教学成果获得者或具备相当水平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海外优秀学术骨干人才,在海外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且获得全球知名高校助理教授(教职)及以上职位。
(六)第六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学科带头人。
(七)第七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或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
(八)青年博士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根据综合评价分为博士A、B、C、D类4类。
A类博士:学术基础深厚,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具备较强发展潜质的青年学者;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B类博士: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及海外优秀博士。
C类博士:符合学校和合作企业、医院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D类博士:能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引进待遇
(一)各类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学校在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提供如下待遇:(人民币,单位:万元)
待遇 层次 |
安家费 |
人才绩效 (每年) |
科研启动经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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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学科 |
非实验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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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次 |
待遇面议 |
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的,按政策解决。 |
||||
第二层次 |
300 |
300 |
800 |
300 |
||
第三层次 |
200 |
100 |
500 |
200 |
||
第四层次 |
160 |
75 |
100 |
80 |
||
第五层次 |
100 |
50 |
80 |
40 |
||
第六层次 |
教授 |
100 |
20 |
60 |
30 |
|
副教授 |
80 |
10 |
40 |
20 |
||
第七层次 |
80 |
|
4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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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博士 |
博士A类 |
80 |
|
20 |
10 |
配偶符合山东省人事调配政策,且符合学校紧缺岗位需求的,按政策解决。 |
博士B类 |
50 |
|
2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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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C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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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学校与企业共享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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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学校与医院共享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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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D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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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服务期十年,首聘期五年。以上人才须全职到岗且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具体任务待遇以人事手续完成后签订合同为准。
(二)第七层次人才享受副教授待遇。第五层次、第六层次副教授、第七层次人才符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直通车”晋升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可直接认定为副教授或教授。
(三)我校第一至第五层次设立流动岗位,合同管理,按照合同确立任务量,待遇原则上按照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绩效、科研启动经费50%兑现。
(四)欢迎依托我校申报国家和山东省人才计划和项目,获批后享受相应层次人才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临沂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ly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lydx),在“招聘岗位”中选择“中高级岗位”查看招聘岗位要求,注册登录后申报相应岗位并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现聘任在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
(4)有博士后经历者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2年的证明材料;
(5)近五年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原文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二)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