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加强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力度,扎实推进师资队伍建设,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育成效,促使人才队伍的规模、结构、质量、水平发生根本性改革,迸发创新活力,实现学校办学整体实力历史性提升,有力推动学校国际化改革与发展。
二、人才引进类别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学术\实践副院长、院长助理、学科带头人)
一类:国内外顶尖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的顶尖人才。
二类:国家级领军人才,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
三类:省级领军人才,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代表性研究成果,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
四类:市级领军人才,科研创新能力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教学科研成果、有较大影响的青年拔尖人才。
(二)青年博士(岗位: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
一档:理工类重点学科相关专业或文经艺类突出人才,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的业绩成果,具有突出的料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二档: 理工类培育学科或文经艺类重点学科相关专业,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高的业绩成果,具有较强的科研水平和学术发展潜力。
三档:理工类一般学科或文经艺类培育学科相关专业,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优秀的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四档:文经艺类一般学科相关专业,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良好的学术成果,具有扎实的教学和科研基础。
(三)双师型人才(岗位:实践副院长、院长助理、骨干教师)
具有国内外优秀教育背景,同时具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行业企业或机构实践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人才需求,理解相应专业(群)与产业的关系,了解产业发展、行业需求和职业岗位变化,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融入教学,提高学生实践、应用能力,拓展学生就业平台,指导学生职业发展的人才。
(四)外籍人才
1、语言教师:原则上应从事其母语国母语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两年以上语言教育工作经历。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母语国语言)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语言类外教,可以无工作经历要求。
2、专业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具备一定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专业的最新发展情况,能承担相应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以及团队建设工作。
3、特聘专家:应为海外著名大学或学校海外合作学校的专家学者,并有丰富的教学、科研、学术经验,足以支撑、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及学校国际地位的提高。
三、专业要求
四、引进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二)青年博士:
1、年薪:15-30万元,特别优秀者可突破;
2、安家费:5-25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根据项目计划,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三)双师型人才
双师型人才待遇,视具体情况,参照上述人才待遇,结合专业、岗位和职责,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四)外教
1、语言教师:根据市场情况、个人综合素质及工作量议定。
2、学科类专业教师:根据学历、专业、职称、个人综合素质、岗位职责及工作量议定。
3、特聘专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一人一议,一事一议。
除上述待遇外,所有各类人才均享受带薪寒暑假、免费健康体检、节假日福利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或商业保险;为符合条件的人才提供专家公寓,并享受青岛市和城阳区的人才购房、住房补贴等政策。
五、应聘程序
应聘博士人才将个人详细简历及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附件形式(附件以“应聘学院+姓名+专业”命名)投至各学院招聘电子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铁骑山路79号青岛城市学院大学生文化中心206室招聘中心。
电话:0532-86666111、8666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