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七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精神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理工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南阳理工学院成立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计划统筹与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介入监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南阳理工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三)政治坚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应聘人员应符合各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ensheju.nanyang.gov.cn/)、南阳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nyist.edu.cn/)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14日-9月23日0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现场报名)到南阳市宛城区长江路80号南阳理工学院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04室)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请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符合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核
现场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综合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试讲、综合考察等形式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了解和掌握应聘人员是否具备高校教师基本素质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职称等情况。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按拟聘用职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察对象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或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考核、体检、考察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考核、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南阳理工学院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有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发布,不再单独通知报考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凡在各环节未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0377-62232522
监督电话:0377-62233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