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成立于2012年7月,并于2014年10月通过教育部认定,是我国教育学和心理学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中心目前已成为基础教育质量监测的国家权威机构、高层次评价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基础教育质量决策支撑平台。自成立以来,中心持续承担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牵头研制教育部发布的系列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研发九大学科领域国家监测标准和工具、十余套智能化测评系统和平台,助力搭建我国基础教育评价的“四梁八柱”,每年监测覆盖全国千县万校、数十万名学生,研制千余份各类监测报告,支撑国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在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中心是北京师范大学直属二级院系,为研究生独立招收和培养单位,聚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在教育学和心理学两个双一流A+一级学科下设置四个特色专业方向,自2015年起招收硕、博士研究生。十年来,中心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国际交流等方面成效显著。
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现依托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博士后招聘方向
方向代码 |
招聘方向 |
101 |
学科素养测评与提升(体育、数学、德育、心理健康、语文、科学、音乐、美术、英语、劳动) |
102 |
心理与教育测量、评价与统计 |
103 |
教育政策、教育管理、课程与教学论 |
104 |
教育技术学 |
105 |
人工智能、信息技术 |
106 |
数据科学、大数据技术、大语言模型等相关方向 |
三、博士后招聘类别
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依托珠海校区相关学科博士后流动站(一级学科)面向海内外招收的博士后。
四、职位基本要求
1.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获得博士学位。其中,珠海校区工作博士后第一类招收条件参考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项目博士后关于入选的相关要求,科研成果丰富,具备较好的科研创新潜力。
2.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进校后须全职在北京师范大学工作。
3.具有较强的创新研究能力,近五年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产出。
4.具有与招聘方向一致的相关的学科背景和科研经验,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学术与研究功底;踏实肯干,思维清晰,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工作能力。
五、工作职责
1.受聘后全职在中心珠海校区工作,视同中心正式工作人员,承担中心分配的研究工作和任务。
2.独立或者协作完成具有较高质量的、与中心任务相关的研究成果,形成一定的学术与实践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或政策影响力。
3.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后出站评估要求。
六、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通过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学校人事部门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七、薪酬待遇
(1)第一类;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年薪50万/年(税前)。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年薪40万/年(税前)。
(2)第二类:入选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C档,或符合北京校区A类博士后进站标准的人员,薪酬为30万元/年(税前)。
(3)在站期间,工作博士后可向珠海校区申请5万元科研启动费。
(4)在站期间,工作博士后可申请租住校内博士后公寓;可为符合条件的子女办理金凤小学、金鼎中学入学。
八、申请材料
1.个人简历(含详细学术简历、工作与组织管理相关经验等);
2.博士学位论文摘要;
3.代表性学术成果(电子版),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电子版);
4.简要研究计划;
5.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可毕业后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