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江科技大学简介
浙江科技大学前身由浙江大学和杭州市于1980年创办。2022年成为浙江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3年更名为浙江科技大学。经过45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国际化办学和区域特色鲜明的一流应用型省属本科高校。学校现有杭州小和山、湖州安吉两个校区。
面向新征程,学校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立德树人,加快学科登峰,全面深化改革,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科技大学,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于2016年10月,其前身是1980年成立的德育教研室。承担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与管理任务,负责校重点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学院建有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浙江科技大学研究基地等省级平台2个。学院教师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省高校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省高校思政名师5人。
近年来,学院在马克思主义与科技伦理、文化发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域下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研究方向形成了特色优势,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各类科研项目70余项,在《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文章6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多项决策咨询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或部门采纳,多项学术成果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省级青教赛思政组一等奖、教育部优秀廉洁课程等。
三、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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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上限 |
学历/学位 |
职称/职业资格 |
专业/学科方向 |
其他条件及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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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26-053 |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衔学者 |
1 |
*50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正高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党的建设、科技哲学、科技伦理 |
中共党员,符合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引进条件,学术造诣高能够带领团队取得标志性成果。 *国家级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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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马克思主义学院特聘教授(柔性引进) |
1 |
5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正高 |
国家级人才、省级领军人才或在本领域有重要影响力的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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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26-054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教师(一) |
3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不限 |
中共党员 *具有副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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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8-26-055 |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教师(二) |
1 |
35周岁 |
研究生/博士 |
不限 |
中共党员,能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坐班从事理论研究工作3年及以上。 |
四、人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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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别 |
人才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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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军人才(国家级) |
A |
不受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排名第一)、浙江省引才计划顶尖人才,或具有相当学术造诣的国内外顶尖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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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原则上在55周岁以下,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引才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changjiang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浙江省特级专家,或具有相当学术水平的国内外领军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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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国家级青年人才,或者学术水平与业绩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相当水平的专家学者;年龄原则上要求50周岁(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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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尖人才(省部级) |
D1 |
为所在学科领域的知名学者或学科带头人,学术水平与业绩达到省级领军人才相当水平;年龄原则上要求50周岁(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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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
博士学位,有突出学术发展潜力,学术水平与业绩达到省级青年拔尖人才相当水平,年龄原则上要求45周岁(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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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教授 |
E1 |
博士学位,正高职称,已取得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研究成果;或业绩特别突出,超过学校所在学科专业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要求45周岁(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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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副教授 |
E2 |
博士学位,副高职称;或者业绩特别突出,超过学校所在学科专业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原则上要求40周岁(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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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教师 |
F |
优秀国内外博士(后),科研业绩优秀,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发展潜质;年龄原则上要求35周岁(含)以下。 |
五、引进待遇
(一)学校政策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学校按国家及浙江省相关规定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励,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为引进人才提供综合补贴、科研启动配套经费、人才特贴等薪酬。具体面议。
(二)地方政府配套政策
1.浙江省省部属单位同城待遇认定
按照浙江省政策,保障在杭省部属单位新引进人员在购房(优先摇号)方面享受与杭州市属单位同等待遇,省部属单位新引进人员按照规定在“浙里办”APP里申领人才码,申请“安居服务”,可办理同城待遇认定。我校为省属事业单位,享受杭州市同城待遇。
2.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人才政策专项
根据《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和《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创新策源地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设立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对于博士后出站后3年内来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与大走廊区域内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出站后在大走廊区域内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3年(含)以上,可享受专项补助40万元。我校属于城西科创大走廊核心区,属于政策覆盖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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