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新闻教育历史悠久。1921年厦门大学开始了早期新闻教育,开启了中国人自己办新闻教育的先河。1983年复办新闻传播系,在中国大陆率先以“传播”冠名,被誉为中国新闻传播教育的“南方之强”。2007年成立新闻传播学院,厦门大学新闻传播教育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涵盖学士、硕士、博士在内的完整的新闻传播教育培养体系。目前学院正朝着世界一流目标,推进一流学院和一流学科建设,为中华民族的复兴,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全媒化复合型专家型新闻传播后备人才。
学院设有三个系:新闻学系、广告学系、传播学系,设有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设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国际新闻与传播五个本科专业。拥有四个省级及以上研究机构:教育部教育融媒体建设试点“厦门大学融媒体中心”、2011协同创新中心“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华文化传播研究中心”、福建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实验中心”,八个校批研究机构:福建媒体发展研究院、福建媒体发展与对外传播协同创新中心、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研究与教育中心、传播研究所、海峡媒体研究中心、品牌与广告研究中心、舆论研究中心、国际新闻与战略传播数据实验室,设有新闻传播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优秀的师资队伍、高素质的学生以及良好的学术环境为学院的进一步创新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我们热忱欢迎四海英才加盟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共创新的辉煌!
一、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南强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
南强青年拔尖人才分为:A类人才、B类人才
1、A类人才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截止遴选当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A类人才一般不超过43周岁;
3.A类人才一般应是近五年获批的高层次青年人才或人文社科领域具备相当水平的青年人才。
支持政策
1.岗位:可聘任教授(事业编制)并认定为博导;
2.薪酬:年薪50万元(税前);
3.补贴:购房补贴150-250万元(不含国家、省市配套补助);
4.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及租房补贴,厦门市落户安家费,并可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厦门市人才住房;
5.经费:新引进人才50万元科研启动费;
6.团队:首聘期学校提供5名全额资助博士后招收指标(每名资助2年);
7.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择校一次(需符合厦门市相关政策)。
2、B类人才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能全职在校工作;
2.具有博士学位;截止遴选当年1月1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B类人才一般不超过38周岁;
3.应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在其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为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教学科研业绩符合学院教授职务任职条件,具备在支持期内入选A类人才的实力。
支持政策
1. 岗位:一般聘任副教授职务;如聘任副教授职务,实行准聘制管理(纳入事业编制);
2. 薪酬:年薪34-36万元(税前);
3. 补贴:购房补贴100万元;若入选省市有关人才项目,另可按政策享受生活补助;
4.住房:提供校内周转房及租房补贴、厦门市落户安家费,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的人才,可按市场价45%的价格申购厦门市人才住房;
5.经费:新引进人才30万元科研启动费;
6.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择校一次(需符合厦门市相关政策)。
(二)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
2.具有新闻传播学专业及相关学科博士学位;
3.应聘教授职务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副教授职务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聘助理教授职务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符合厦门大学及学院各学科各级职务的其他任职条件。任职条件规定中涉及成果时间范围的(应聘教授职务为近5年内,应聘其他职务为近3年内),起算时间分别为2018年1月1日和2020年1月1日。
5.习近平新闻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国际新闻与传播、计算机、大数据等相关研究方向优先。
支持政策
1.岗位:新引进助理教授和副教授聘为准聘岗位,新引进教授一般聘为长聘岗位;
2.薪酬:按照受聘职务享受相应薪酬待遇;
3.补贴:根据受聘职务享受相应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符合厦门市有关规定的人选,另可申请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4.住房:可根据房源情况申请租住学校周转房(不超过4年),另可根据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和有关工作通知申请购买厦门市人才住房;
5.经费:从校长基金申请科研启动费支持;
6.子女:幼儿园至初中优质教育服务;符合厦门市相关条件的人才,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
具体招聘岗位可登录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查询(https://jobs.xmu.edu.cn/)。
(三)博士后
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风,身心健康;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2. 具有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学位,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对科研事业怀有高度热情;
4. 符合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招收的其他条件。
支持政策
1. 薪酬及福利:20万元/年起(含政策性补贴),合作导师可根据博士后科研能力及表现,进一步追加配套,上不封顶。享受单位社保及公积金;
2. 科研经费:可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5-18万);
3. 住房(补贴):可选择入住校内博士后公寓(校园内,临近幼儿园、超市等生活配套设施),未入住公寓的按月发放租房补贴;
4. 子女就学:享受学校教职工同等教育资源,厦大幼儿园、属地中小学;
5. 对外交流:在站期间可根据科研需要申请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研究;
6. 留校任教:在站期间可申请学校教职,学校选聘优秀博士后留校任职;
7. 其他待遇:给予学术头衔、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
二、申请方式
1.面向全球公开招聘,招聘信息2023年度有效,岗位聘用情况将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更新。
2.申请人才项目岗位和专任教师岗位请登录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jobs.xmu.edu.cn/),注册后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类别,提交可证明符合聘任条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格式,含学历学位证书,论著、科研项目、专利等教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请上传前标明附件名称),提交应聘申请。
申请博士后请先联系今年有招收计划的合作导师,并按照申请流程提交材料(合作导师招收信息:https://postdoctor.xmu.edu.cn/info/1061/3405.htm
博士后申请流程:https://postdoctor.xmu.edu.cn/bszn/jz.htm)
3.学院将根据人才引进和相关岗位聘任的工作程序进行审核、接洽。
三、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6-592-2186382,
邮箱:hzh1979@xmu.edu.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留学人才网”)
厦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技术支持:
林老师,电话:+86-592-2186239
更多信息详见以下网页:
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厦门大学人事处
https://rsc.xmu.edu.cn/main.htm
厦门大学核心刊物相关文件规定
https://rsc.xmu.edu.cn/2015/1130/c3273a60127/page.htm
原文出处:
https://comm.xmu.edu.cn/2023/0322/c19918a47092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