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中共杭州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杭州行政学院、杭州市社会主义学院、中共杭州市委讲师团、杭州中华文化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地处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浮山地块,环境优雅、功能齐全。现有在职人员163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0人,高级职称47人。校(院)有内设机构21个,其中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行政机构11个、事业部门10个。设置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治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与社会学教研部、文化学与统战理论教研部、市情研究所、学报编辑部等8个教研部门和图书馆、信息化管理中心2个教辅部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科研能力。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范围及具体条件
具有党校系统教学科研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过2岁),需要提供社保证明或聘用协议等证明材料。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8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表、简历、就业推荐表及相关教学、科研成果等材料发邮件到:zzc@hzswdx.gov.cn(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岗位+留学人才网”)。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的回复为准。应聘人员应妥善保存专用邮箱的回复,作为报名的凭证。
(三)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邮、电话等方式回复初审结果。
五、考试
报名结束后,6月中下旬组织考试。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通知来校进行考试。考试由我校组织,采用模拟试讲和专业问答的形式,评委根据考生表现综合评分,考试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成绩。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考试实施前,初审通过人员需按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现行标准执行。考察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可以从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我校办公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应届毕业生如未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均在我校网站上公布(www.hzswdx.gov.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校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老师、张老师;
2.联系电话:0571-87326139、0571-87329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