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哲学、文学、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学校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等合并组建而成,至今已有近70年的办学历史。学校分北、南、西三个校区办学。其中南、西校区为独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座落于石家庄市西南高教区。北校区是校本部,主要举办本科、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地处石家庄市西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占地2630余亩,绿化面积达40%以上,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2021年,学校党委被党中央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学校还曾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16个本科学院、3个教学部(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独立学院)。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200余人。全部教职工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260余人,副高级职称的540余人。现有博士和在读博士630余人。教师队伍中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河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管优秀专家、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200余人次。
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0个本科招生专业。学校被纳入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建设范围,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被纳入河北省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在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中,学校共有38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国家级11个,省级27个,占本科招生专业数的76%。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38门。学校积极推进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提出了“家国情怀+专业知识+信息技术+职业素养+国际视野”的“五维度”人才培养规格,建立多元联动协同育人模式,开设了“人工智能法学”“金融科技”“智慧工商管理”“数字财会”“数字经济”“智慧物流管理”等6个新财经人才培养改革实验班。学校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就业工作态势良好,招生、就业率均名列省内前茅。学校与美国、英国、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等50多个国家的高等院校和其他教育机构长期保持交流合作关系。2021年,学校成功开设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国际化人才培养水平不断提高。学校与加德满都大学、赞比亚大学共同创办了2所“孔子学院”,并被授予“先进孔子学院”称号,赞比亚大学孔子学院还被授予“全球示范孔子学院”称号。在第十九届中国国际教育年会上,学校荣获“‘一带一路’国际教育交流奖”。
面向未来,河北经贸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才强校、创新驱动、开放办学”发展战略和“夯基础、强内涵、拓格局、上层次”工作思路,贯彻落实“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校综合实力,加快建设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具有博士学位的专职教师。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
三、招聘专业条件
具体招聘专业条件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四、岗位待遇
被录用的人员属于河北省事业编制,综合考虑政治思想品德、教学科研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因素,可以享受6-60万元的安家费,5-2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学校为新入职的博士提供博士公寓,可免费居住3年;符合学校“年薪制”申报条件的,入职后可以按照学校的规定申请“年薪制”,除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外,根据不同层次每年还可以享受6-35万元高层次人才津贴。
五、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
1.报名。应聘人员请将招聘教职工信息登记表(附件2)发至相应用人部门的邮箱,并附所发文章的电子版(如果文章属于SCI、SSCI、EI检索的,还需提供检索证明),已经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同时将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版一并发送。
2.招聘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形式,测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试讲、面试由相关教学单位组织,若上级部门对人才招聘有具体要求的,执行其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要求。
六、有关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相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或引进的人才须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8年。属于特殊情况的,按双方协议或相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311-8765564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河北经贸大学
2023年6月1日
附件【附件1: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用人需求及各单位联系方式.xls】
原文出处:
https://rsc.hueb.edu.cn/info/1068/33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