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
2024年06月17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有报名材料按要求发送至报名邮箱:gdufsrsc@gdufs.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留学人才网。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2.《广东外语外贸人才引进报名表》;3.中共党员证明;4.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材料;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6.同意报考证明;7.职称、职业资格证书;8.业绩成果佐证材料;9.岗位条件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 注意事项。
1.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2.应聘人员在人才引进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信息招聘栏(https://rsc.gdufs.edu.cn/zpxx.htm),详细了解人才引进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应当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按规定(原件原则上审核后予以退回,复印件审核后留存)参加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如下: ①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②《广东外语外贸人才引进报名表》(正反面打印,须附个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③中共党员证明(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 ④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材料; ⑤同意报考证明; ⑥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⑦业绩成果佐证材料; ⑧任中学校长1年及以上,或任广州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市级及以上示范性高中)副校长4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⑨岗位条件中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核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分为面试和试讲。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经历、业绩成果、人岗适合度等进行考察,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考察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考核人员名单(如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试讲考核内容结合岗位特点,由学校选择相应本专业的教学内容,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核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考核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根据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核综合成绩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核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环节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招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及时电话告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考察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学校结合评议结果、引才资源状况、学科专业布局、人才队伍现状等研究决定是否同意引进考核对象,经考核、体检、考察、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企事业单位调配人员申办系统网站(https://ggfw.hrss.gd.gov.cn/rydpo/)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力资源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检监察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