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是在1996年创办的“陕西海棠中医美容培训学院”基础上发展而来,2004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地处西安市东郊白鹿原大学城核心区域,占地面积七百余亩,总建筑面积二十余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一万余名,教职员工六百余名。开设有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动物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等20余个专业,其中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已成为美容行业的品牌,2017年获批为省级一流专业培育项目。医学美容技术、护理、中药学、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被评为省级重点专业。
学院是全国最早开设中医美容学历教育的院校,2008年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先后被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十佳知名品牌学院”“陕西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学院设有教职工代表大会委员会、理事会、院务管理委员会、教师申诉委员会、教师发展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等10个专项机构,下设党委办公室、学院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等二十余个职能处室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美容系、医学技术系、现代技术系、基础教学等5个教学单位。校内职工公寓、图书馆、食堂、商品和水果超市、医务室、驾训场、足球场、篮球场、停车场、中心花园等学习生活场所及设施设备一应俱全。
因学院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行政管理等岗位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备符合学院岗位要求的专业领域、任职资格及个人能力等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或行业背景,具有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录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的认定由学院组织相关专家研究审定;
7.教师岗位应聘专职或兼职皆可。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国家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福利待遇
1.按个人学历、职称、技能等条件确定薪酬;
2.入职即购买五险一金;
3.双休,员工餐,教职工公寓,免费车库停车,带薪寒暑假;
4.学院具有完整的人才培养机制,岗位晋升空间大;
5.符合学院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引进条件者,待遇及工作方式可面议。
四、招聘岗位列表
(一)中高级管理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
岗位表(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五、招聘程序
1.投递简历
请应聘人员自即日起至2025年8月30日期间,将个人简历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电子版(PDF)资料上传至学院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
学院人事处将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简历进行筛选,对简历通过者将进行电话面试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招聘考核
简历筛选通过者进入招聘考核环节,考核包括面试、笔试、试讲、体能测试等,学院将按照综合评估结果择优录用。
4.人员录用
对各级招聘考核通过予以录用的人员,人事处将于2025年秋季开学前通知办理相应入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