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是国有公办的本科层次职业学校,于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1999年建立的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学校是28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先后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首轮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曾荣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授予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和中华职教社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是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单位和秘书处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核(试讲、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高层次人才。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优惠政策
(一)招聘计划
1、博士研究生招聘对象范围皆包含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6年9月底前毕业)。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6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招聘注意事项:
(1)阳明学院相关岗位的工作地点为宁波市余姚市开丰路388号。
(2)职称、执(职)业资格、荣誉证书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入党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有效期之内。列入我校人才分类第一层次的高层次人才的招聘专业和学历(学位)皆不限,年龄适当放宽。
(3)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
(二)优惠政策
1.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统一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2.根据人才类型,经双方协商,学校研究通过后,可享受人才待遇,包括人才基础性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职称晋升“绿色通道”、特殊人才的年薪制等。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止。
2、报名办法: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等;
(2)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
(3)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
(4)有获奖的提供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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