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部分区属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住院医师。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详见附件《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第二批住院医师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3.报考人员应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简章》中的要求相一致。同时,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25年、2026年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其中,2026年规培出站的住院医师如未拿到《住培合格证书》,报名时需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
(2)2027年规培出站的住院医师,报名时暂不提供《住培合格证书》,考察阶段需要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如被录用,需要承诺在一年内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3)2025年、2026年、202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已经取得《住培合格证书》的住院医师。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即2025年、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具备岗位规定的工作年限,也可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岗位,只能选其一。留学回国人员参照以上说明执行。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2日10:00至11月6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招聘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招聘平台),网址为https://ggzp.pudong.gov.cn。报考人员可使用随申办APP扫码登录或注册账号后进入系统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一旦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进一步确认。
4.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其中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需要如实完整填写。同时,上传必要的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注册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报考人员需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不实的申请材料或者报名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未提供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获取应聘资格的;
(4)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招聘流程
(一)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线上审核方式,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网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公共招聘平台查询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查询时间:11月23日10:00至11月24日16:00。
(二)考核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分为专家面试评议和临床技能考核。
2.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在12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安排。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设备通畅。
3.专家面试评议和临床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考核综合成绩=面试分数×50%+临床技能考核分×50%。
(三)体检和考察
1.专家面试评议、临床技能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核综合成绩并列,则专家面试评议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专家面试评议成绩也并列,将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
2.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统一告知。
3.报考人员本人主动放弃或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考核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四)拟聘用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公共招聘平台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五)签订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
(一)报考人员年龄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1.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如为“年龄上限40周岁”,这个条件是指1986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以此类推。
2.招聘简章中“最低工作年限”要求,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如,最低工作年限要求为一年,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部分岗位要求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报考人员必须同时符合。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留学回国人员报考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符合招聘公告和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外,还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https://www.cscse.edu.cn)。
五、咨询监督电话
报考咨询电话:60881157、60881183
监督电话:38583196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9:00至17:00
附件:浦东新区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第二批住院医师公开招聘简章.xlsx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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