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别是①基础医学、②临床医学、③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④生物学、⑤中西医结合、⑥药学、⑦生物医学工程、⑧护理学。拥有5个国家重点及培育学科。
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广州肾脏病医学中心、粤港澳大湾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等国家、省部级科研平台93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1个。共获国家科技三大奖18项,省部级一等奖55项,获国家科技奖数量位居广东省属高校第一。
学校现有13所直属附属医院,展开床位数13327张,年诊疗服务1500万余人次。拥有17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60个广东省临床重点专科、13个广东省医疗质量控制中心。附属南方医院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牵头建设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
二、博士后招聘方向
生物医药类: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学、中药学、药学、特种医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等。
医学相关类: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生态学、统计学、心理学等。
三、博士后招聘条件
(一)既往业绩良好,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学位主管部门已同意授予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学术潜力,经学校评议后确定进入A岗或B岗。
(二)基地博士后:进入学校设立的广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需要获得博士学位,对既往业绩不做特别要求(基地另有要求的除外)。
四、福利待遇(以下福利待遇不包括基地博士后待遇,基地博士后待遇另有介绍)
(一)薪酬待遇
博士后薪酬主要由基础年薪、奖励年薪、科研绩效、合作导师补贴和项目资助经费组成,采取“下有保底,上不封顶”的方式。
1.基础年薪
(1)校本部博士后:
A岗:聘期两至三年,基础年薪24万元起;
B岗:聘期两至三年,基础年薪20万元起。
起点年薪含广东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现行标准为每人每年15万元,若广东省财政调整经费标准,则随之调整。
(2)附属医院博士后:聘期两至三年,基础年薪由医院发放,基础年薪25万-50万元,详见附表。
2.奖励年薪
校本部B岗博士后在聘期符合一定条件,可调整至A岗,时间可从自入站之日起算。
3.合作导师补贴
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享受合作导师提供的科研补贴,每月补贴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具体以合作导师同博士后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项目资助
获批各类博士后资助项目者,除享受学校年薪外,同时享受项目资助经费,主要包括:
(1)“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广东省财政每年资助100名优秀在站博士后科研人员、申请进站博士后流动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每人资助40万元(不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2)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海外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后资助项目。采用“核实认定、不限名额”的方式,入选者由广东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万元生活补贴(不再重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两年60万元。出站后留粤工作的,省财政给予每人40万元住房补贴。即获该项目的A岗博士后,在24万年薪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5万元左右人才项目津贴。
(3)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给予每人两年63万元的资助,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博士后科学基金,3万元为国际交流经费(不再重复享受国家或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4)“香江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5)“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国家财政资助每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澳币(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6)“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国家财政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不再享受省财政资助博士后经费15万元/年)。
(7)“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国家财政资助每人2万元。
(8)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特别资助:18万元;面上一等资助:12万元;面上二等资助:8万元。
(9)其他国家和广东省设立的资助项目。
(二)其他福利
1.校本部博士后可按规定申请博士后公寓(一房一厅以上,配备基本家具);如无法安排博士后公寓,学校提供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24个月;附属医院博士后住房待遇参照校本部执行。
2. 博士后入站即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符合业绩要求),指标单列,不设比例限制。
3.校本部博士后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待遇;
4.博士后子女可按学校有关规定报读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幼儿园(广东省重点);
5.博士后将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管理后可按规定申请落户;
6.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各类项目;
7.博士后可按相关规定享有学校公共资源服务。
五、引进程序
1.个人申请
全年接受入站申请,详见《博士后进站申请流程》(点击进入,或登录http://portal.smu.edu.cn/renshi/info/1035/3257.htm),博士后可发送简历到smubgb@163.com或各学院负责老师处。了解相关信息并联系合作导师,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后,填写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到二级单位审核。
2.学院评审
(1)资格审查。二级单位对申请者的申请资格、入站前业绩等进行资格审查。
(2)二级单位评审推荐。二级单位对申请者的政治思想、学术水平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确定拟聘岗位等级、聘任期限、聘期任务、薪酬待遇。
3.报批
二级单位将拟聘人员材料及OA报人事处,经学校批准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通过的,通知办理进站报到手续。
六、聘期任务
聘期任务由学院(学科)根据不低于学校标准,结合学科特点和个人实际,以合同约定。
七、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曾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86-20-62789162,+86-20-61648419
邮 箱:smubgb@163.com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行政楼436办公室
邮 编::510515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http://portal.smu.edu.cn/renshi/info/1036/5146.htm
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
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Manage/Login.aspx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全年有效,如遇国家、地方和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发生调整,按新规定、政策执行。本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流动站招聘单位与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一览表
http://portal.smu.edu.cn/renshi/info/1038/4509.htm
原文出处:
http://portal.smu.edu.cn/renshi/info/1036/3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