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常州市。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6. 报考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岗位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国内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4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5月4日16:00;
3.陈述申辩: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5月4日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5月5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2023年5月6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已缴纳费用但未参加考核者,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核时间和地点在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rszp.ccit.js.cn/)“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布。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和试讲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思政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心理素质、言语逻辑。(参考书目:高等教育出版社,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2021年版《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试讲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rszp.ccit.js.cn/)“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布。
4.资格复审及试讲安排公告将在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rszp.ccit.js.cn/)“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布。
5.复审通过者参加试讲。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含笔试成绩、排名)将在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rszp.ccit.js.cn/)“公告公示”栏目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审
试讲前,学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现场提交给审核员):
1.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2.社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材料;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三)试讲
1.试讲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包含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等方面。
2.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讲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笔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802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
七、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19-86338021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举报信箱:jjz@jseic.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05200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18日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公告岗位信息表.xlsx
原文出处:
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3/4/18/art_78506_10867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