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岗位工作需求,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硕士研究生)1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详见附件《河南科技大学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
4.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1届、2022届、2023届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除体育教师岗位外,有硕士毕业后所报岗位直接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毕业年限不受限制。
本科阶段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已就业考生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5.取得拟聘用资格的2023届毕业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并办理报到手续。应聘人员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办理报到手续,则取消拟聘用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
6.具有正常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8.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登录http://zhaopin.haedu.gov.cn/default.aspx?sid=4,进入“河南科技大学教师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上午9:00至2023年6月1日下午18:00,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2.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2.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网上招聘系统和学校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通过资格审核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当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
(4)已就业考生须提供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其报考我校的证明或者已从原单位辞职的证明材料。
(5)有硕士毕业后所报岗位直接工作经验者,须提供与工作经历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加盖原单位公章的岗位经历证明(注明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岗位工作内容等)或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6)申报岗位所需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个人简历一份。
上述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届时在学校网站发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共同进入面试)。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其中,俄语教师和法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等方式,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等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每个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参加面试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有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者为0分。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3.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定额的,对并列考生进行面试加试。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由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按顺序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工作部门及岗位,须服从学校安排。
四、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五、其他说明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学校网站相关通知,若因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聘用人员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79-65627196(学校人事工作部,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留学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监督电话:0379-64231971(学校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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