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药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学院立足中药全产业链办学,构建"五药并举+世赛赋能"多元的人才培养体系,精准对接药材种植加工、中医药理疗、中医药膳、药食饮品、中药香疗等中医药大健康细分领域,聚集产业岗位需求,培育适配行业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中医药人才。
学院坐落于重庆市涪陵区鹤凤大道99号,一期建设用地330余亩,现已建成近9万平方米现代化办学场馆。校园配套体系完备,涵盖标准化教学楼、专业化实训楼、藏书资源丰富的图书馆、标准化学生公寓、师生食堂、科研行政综合楼等基础设施,可全面保障师生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科研攻关、学习生活等各项工作与生活需要。
学院首批开设: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药物制剂技术、化学制药技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特色专业,第二批拟新增药学、中药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和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专业布局紧密结合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与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根据发展需要,学院实施大部制管理,设立综合事务部、党务工作部、学生工作部、教学工作部、产业发展部。各部门具体统筹联系工作如下:
1. 综合事务部:负责统筹行政治理、规划发展、交流合作、资产财务、招生等工作;
2. 党务工作部:负责统筹党建引领、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纪检监察、舆情舆论等工作;
3. 学生工作部:负责统筹德育思政、武装安全、群团社团、就业创业等工作;
4. 教学工作部:负责统筹教务科研、实习实训、专项能力、技能竞赛、学籍等工作;
5. 产业发展部:负责统筹基建后勤、产教融合、产业发展、技能出海、继续教育等工作。
一、招聘岗位
为进一步夯实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药类教育教学团队,助力学院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高层次人才:
1. 5个二级学院的专业带头人;
2. 党务工作部、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各设副部长1名,主持部门工作。
人才招聘目录详见附件1:重庆中药职业学院2026—2027年度高层次人才招聘目录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热爱职业教育事业与中医药事业;
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务实、身心健康,具备胜任对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与心理素质;
4.满足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专项条件。
(二)专业带头人岗位要求
1.学历学位条件:具备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学位、同时具有高级职称证书或高技能人才相关资质;
2.专业能力: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拥有较强的教学教研、科研创新与技术研发实践能力;
3.从业经历:具有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备教材开发、课程建设、教研项目等相关实践成果者优先;
4.竞赛经历:本人主持、参与市级及以上医药类技能大赛,或指导学生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赛事奖项者优先;
5.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8周岁,综合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按相关规定适度放宽年龄条件;
6.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三)职能管理部门副部长岗位要求
1.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教育教学管理或党务工作者优先;
3.党务工作部须为中共党员,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党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全程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认真研读本招聘简章,诚信填报个人信息、如实提交真实完整的应聘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提交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须将全套应聘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1804406187@qq.com,请【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邮件名称统一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xx管理部门或xx专业带头人)。
所需提交材料清单:
1.填写完整并签字确认的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
2.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境外、国外及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人员,需一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赛事奖励、工作业绩证明等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统一核验审查,经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审查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另行告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考核
1.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采取综合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评岗位认知、管理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判应试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
2.专业带头人岗位:采取专业发展规划陈述+综合面试的组合形式。重点考核专业建设思路、教学科研能力、团队建设认知、行业资源整合能力等。
3.全体报考人员须遵照学院通知,在指定时间、地点,按相关要求参加面试,未按时到场者,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公示
依据面试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开展体检,并提交有效的体检合格报告。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未按规定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环节弄虚作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学院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办理入职聘用手续,正式确立人事聘用关系。本次受聘人员入职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薪酬待遇及福利保障
(一)专业带头人
人才引进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模式,结合应聘者学历、职称、科研成果、行业从业资格综合核定薪酬,提供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薪资、配置优质的教学科研工作条件,同时协助办理子女就近入学等生活配套保障。
(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
薪酬实行个性化核定,结合应聘人员的工作资历、岗位适配度、专业能力及综合素养面议,享受学院完整的教职工福利待遇。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流程规范、标准统一、纪律严明。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面试、体检等任意一招聘环节,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人员一律解除聘用关系,并根据情节轻重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交全部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全权负责。凡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隐瞒相关情况等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拟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其他
1.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7日
2.本招聘简章由重庆中药职业学院负责最终解释。学院诚挚欢迎各类优秀高层次人才踊跃应聘,与学院携手共进、共谋发展。
七、联系信息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新一村2号
联系人:马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13012376858、15730345594
座机电话:023-66228222 邹老师
邮箱:1804406187@qq.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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