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紫金山麓、碧波荡漾的玄武湖畔,是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作为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现设有21个学院(部),8个博士后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现有林业工程1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林业工程、生态学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林木遗传育种、林产化学加工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保护学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江苏省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4个江苏高校优势学科,13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含重点培育学科),10个江苏省重点学科。全国学科评估中,林业工程、林学2个学科获评A+、风景园林学获评A-,A+学科数位列全国林业高校和江苏省属高校第一。现有工程学、植物与动物科学、农业科学、材料科学、化学、环境生态学和生物与生物化学7个ESI全球机构学科排名前1%
为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逐步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远景发展目标,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优厚待遇,并为其搭建施展才华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南京林业大学美好明天!
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请条件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3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支持方式
一、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并入选者:
(一)国家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科研经费100-300万元,资助期限3年。
(二)学校支持:
(1)岗位:直接聘为教授职务,教师事业编制。
(2)薪酬:年薪不低于70万。
(3)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80万元。提供校内不小于100平的过渡住房,拎包入住。
(4)科研经费:提供科研经费200万。
(5)配套措施:提供200平方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7)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和江苏省级项目。
二、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学者”D类人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江苏“双创计划”,对入选者提供以下待遇:
(一)省级财政支持:
对入选江苏特聘教授的高层次人才,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元的岗位津贴(免税),对自然科学类提供100万元(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的科研经费。
对入选“双创计划”的创新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00万元或50万元的创新资金资助;对入选双创团队的,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元的人才经费资助。
(二)学校支持:
(1)岗位:享受教授待遇,教师事业编制。
(2)薪酬:年薪不低于30万。
(3)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00万元。提供校内过渡住房100平。
(4)科研经费:提供科研经费100万。
(5)配套措施:提供100平方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
三、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英才,学校提供以下支持:
E类:享受教授待遇,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50—10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5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20—30万元。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F类:享受副教授待遇,发放安家费10万元,购房补贴30—5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20—3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0—15万元。
申请方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尽快与意向学院联系确定申报事宜;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 2023年1月15日以后系统开放(https://grants.nsfc.gov.cn/),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3.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南京林业大学,由科技处审核后于申请截止日期(2023年3月15日前)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方式
优青项目(海外)申报事项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科技处
联 系 人:蒋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86-25-85427792,86-25-85427774;
邮 箱:xsjiang@njfu.edu.cn。
其他事项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
联 系 人:王老师,钱老师;
联系电话:86-25-85427310,86-25-85427420;
邮 箱:grb@njfu.edu.cn。
学院(所、中心)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学科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