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第一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南宁学院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与民革广西区委合作共办的本科高校,为国家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试点高校、广西新建本科学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自治区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广西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国绿城”——广西南宁市。学校现设有二级学院12个,开办本科专业33个,覆盖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经济学等4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0487人,其中本科生19760人。现有教职工900余人。
2021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高水平办好南宁学院,对标推进南宁学院创建为南宁大学。”当前,学校抢抓发展机遇,贯彻“应用型、开放式、新体验”的办学理念,以“质量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上下一心、凝心聚力投入加强内涵建设各项工作,力争早日实现升格南宁大学目标。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共60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3.师德高尚,师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善于团结协作,愿为学校发展、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做贡献;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条件;
6.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学校分三个类别引进博士研究生:
1.博士+正高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2.博士+副高
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3.博士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且在近5年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
具体条件详看《南宁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南院人〔2023〕2号),文件地址:https://rs.nnxy.edu.cn/info/1007/1229.htm;期刊分级标准以《南宁学院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南院产学研〔2021〕10号)为准,文件地址:https://ky.nnxy.edu.cn/info/1011/1876.htm。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2.报名方法:采用网络报名,应聘人员登录南宁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hr.nnxy.cn/recruit),按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通过“我的简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佐证材料;通过“招聘职位”查看并选择需应聘的岗位,发起岗位申请。电子佐证材料要求如下:(1)身份证、大学及以上学习经历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其中,境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2)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以及个人电子简历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所获奖项等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中共党员身份证明(须盖单位组织部门或基层党组织公章)、相关经历证明等。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者只可申请一个岗位。
(2)应聘者须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不按照要求提交者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网上报名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4)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以不实信息获得工作机会的,一经查实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学校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关于年龄、相关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3年4月30日(报名截止日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三)面试及考察
面试可采取试讲、面谈等不同形式,具体面试形式由用人单位确定。面试实行100分制评分,70分为合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四)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研究,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由南宁学院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确定拟聘人选后将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公示信息在南宁学院官网(http://www.nnxy.cn/)通知公告栏发布。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试用期制度,如试用期内发现有不胜任工作、违法违纪、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解除劳动关系。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人才待遇
(一)薪酬福利
各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安家费档次由服务期任务而确定,具体见《南宁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南院人〔2023〕2号),文件地址:https://rs.nnxy.edu.cn/info/1007/1229.htm。
(二)成长发展
学校以利用硕士点建设契机,以学科发展为人才资源配置导向,将人才队伍建设与优势学科、重点学科、交叉学科的建设需求相结合,注重搭建平台、培育团队;积极访问学者支持计划,大力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国内外交流,加强学校与其他高校的交流合作,促进教师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采用“四阶梯递进式鹰计划”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通过青年教师导师制、教学团队合作、骨干研修、课程培训、教学研讨等项目,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三)组织氛围
1.坐落在南宁市五象新区之中,学校2022年获评“广西首批绿色学校”,拥有国家AAA级景区的办公环境,校内有新华书店、瑞幸咖啡等便利设施。
2.丰富多彩的工会活动、部门活动。
3.灵活、畅通、公开的沟通平台。
六、相关说明
(一)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考生都必须严格遵守广西和南宁市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参加招聘。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可能出现延迟、取消等情形,由此导致考生备考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在报名期间进行多批次考核并择优录用,直至录满为止。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报考人员参加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人事处
邮编:530299
联系人:黎老师、邱老师
联系电话:0771—5900834
南宁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nnxy.edu.cn/
南宁学院
2023年1月19日
原文出自:https://rs.nnxy.edu.cn/info/1003/1231.htm